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安全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01-05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

为明确安全职责,更好履职尽责,保障学校安全,根据《宿州市学校安全岗位职责》,制定我校安全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负责人、全体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和社会化服务单位负责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安全工作组以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安全法规"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和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分管领域、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3.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

4.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5.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6.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7.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8.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9.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

10.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

11.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12.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党委副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7.积极组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四、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 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和周末、节假日放假前提醒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四、分管后勤副校长

1.分管后勤副校长是学校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学校食品、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规章制度;负责食堂、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负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与疾病防控措施。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防火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六、法制副校长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其他副校长根据分工不同,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一)分管行政工作副校长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分工,督导办公室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所属部门和人员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等。与所属部门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抓好学校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执行安全责任制工作考核和奖惩。

3.加强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利用会议、校园网站、宣传栏等工具,做好各类安全文件的宣传工作,在安全工作中,从全局出发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关系。

4.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和排除矛盾的各项工作,所分管部门不发生危害国家、学校利益及任何不合法组织、集体上访行为。

5.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校园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的审核和培训。

  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二)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分工,督导教务处、实训处、教研室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所属部门和人员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等。与所属部门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3、积极主动地了解教职工的困难和要求,及时洞察教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将教师中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分管的教职人员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使教师遵纪守法率达100%。

4、组织所属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实验室、实训室、仪器室、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5、加强微机室、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师生的教学安全。

6、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帮助班主任、教师做好"问题学生"和 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7、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在训练活动期间的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8、教育教职人员防止不法宗教势力的渗透,杜绝一切不法宗教势力活动,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侵入,教育学生远离邪教,远离毒品,远离三厅,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

9、教育全体教师禁止利用假期集体补课、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对所任教的学生实行有偿补课。

10、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三)分管学生德育工作副校长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分工,领导和组织学生处、团委的安全稳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以上部门安全稳定制度的落实情况。

2.组织所属部门和人员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等。与所属部门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

3.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积极主动的在校园开展德育教育,督促检查学生处,团委工作,强化学生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使在校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达99%以上,遵纪守法率达100%。努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

5.教育学生远离邪教,远离毒品,远离三厅。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积极开展教职员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教职员工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6.督促学生处有关人员及教官定期排查教室、宿舍中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随时检查学生中存放和携带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抓好学生公寓的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帮助班主任做好"问题学生"的心理辅导和疏导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班主任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学生处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防病治病、交通、消防、自护自救等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学生处组织班主任及时登录《宿州市教育安全平台》,完成安全平台上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等,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8.督导学生处、团委制定大型活动及集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四)分管招生就业工作副校长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分工,督导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所属部门和人员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等。与所属部门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

2.教育和引导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居安思危,主动做好安全工作。

3.在招生就业工作中,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招生。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次活动,具体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4.督促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及招生教师严格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特别是认真落实招生计划、招生宣传中安全管理、入学人员调查和审核,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学生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加强对就业单位考察工作,确保就业安全,安全就业。

6.重视和加强学校对外信息的管理,既要保证对外宣传力度,要要保证真实和可靠性。防止不切实际宣传,预防外来虚假信息给学校带来的安全隐患。

7.对本部门牵头组织的活动负安全责任。活动开展前要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并抓好落实,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活动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予批准。

8.领导招生就业办公室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八、安全保卫处主任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和门卫管理,把好"学校第一门",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加强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保卫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12.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建立资料档案。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党政办主任

1、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2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办公室所属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危险源,并对危险源做出整改和监控措施,做好有关记录和上报工作。

3、办公室等场所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防止学校物品被盗。

4、档案室、文印室等重要部位要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经常性对办公室的供电线路、电器设备、设施等加强安全检查。

5、加强保密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遵守保密工作守则,严守国家机密,严格会议保密规定,加强对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止泄密案件的发生。

6、加强校车行驶安全工作,定期督促司机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校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到中午不饮酒,晚上不酗酒,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校车司机酒后开车。

7、做好全校安全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8、对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处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教务处主任

1、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教务处、图书室、阅览室等工作岗位人员和全体任课教师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2、每月督促检查所属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稳定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并做好有关记录和资料留存。

3、开足安全教育课。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每位任课教师安全教育教学设计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

4、负责考试考务安全工作,在组织各类考试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精心组织考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

5、帮助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正面教育,防止、杜绝一切不法宗教势力在师生中的渗透和活动。教育全体师生做好办公学习计算机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协议,不发布违法和违规信息,确保全体教师不发生一起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6、严厉查处教师利用假期集体补课、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对所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发现违规办班现象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7、教育图书室管理人员禁止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禁止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内吸烟或用明火。

8、督促检查实验课、实训课、体育教师的课堂教学,确保实验课、实训课、体育课不发生学生身体伤害事故。加强体育设施、器材、器械的安全性检查,杜绝因设施、器械锈蚀、断裂而发生伤害事故。加强体育训练、比赛、运动会等活动的秩序与规范性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9、在组织师生乘车外出教学活动时,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师生集体乘车外出要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10、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和任课教师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防止物品被盗。

11、对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处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总务处主任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总务处所属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做好总务处职工的思想工作,加强总务后勤各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全力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后勤教职员工,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杜绝一切不法宗教势力活动,防止不法宗教渗透。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保卫主任的要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建立并落实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商店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和改善饭菜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安全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6.负责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管理及相关措施落实。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健康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师生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随时与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掌握本地区传染病流行、食品安全与饮水卫生等信息以及防控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组织落实好每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杜绝流行性疾病在校园发生。

8.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加强基建、校舍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安全保卫的管理。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经常性的对学校内的水、电、消防、围墙及房屋、施工现场、危险地点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9、加强宿舍管理工作,不发生重大责任案件,不发生火灾和失盗、踩踏等严重事件。搞好宿舍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在公寓内不发生流行性疾病传播,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教学秩序,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

10、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1、财务室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学生处主任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学生处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3、指导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组织班主任及时登录《宿州市教育安全平台》,完成安全平台上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等,及时检查完成情况。组织班主任做好相关时段安全教育提醒工作。

3.定期召开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班主任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在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4、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通过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德育、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护自救知识。

5、及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做好学生矛盾纠纷和特异学生等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创造安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6、做好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每月组织班主任进行班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严防失火、失盗、投毒、触电、车祸、踩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并协同其他部门做好演练活动。及时做好特殊体质学生的排查、关爱工作。

7、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全力做好重要敏感期的安全防控工作,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掌握危害稳定局面的倾向,为领导决策提供事实依据。

8、做好班主任和班级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学生杜绝一切不法宗教势力活动,防止不法宗教渗透。

9、指导心理咨询室工作,组织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

10、在组织学生乘车外出活动时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学生集体乘车外出要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11、组织开展好家校共护校园平安工作。通过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以及家长会、家长信、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2.对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处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 教研室主任

1、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教研室所属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2、组织编写学生安全教育课本、读本和防溺水、防欺凌、防电诈、交通安全、禁毒教育等手册。

3、加强和教研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特别是教研实验实训课教学中的安全管理。

4、利用教师教研业务学习和培训,对教师进行安全培训。督促检查各教研组办公室日常安全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实训处主任

1、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实训处所属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2、经常性对实训管理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督促、培训相关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知识,增强和提高实训安全管理意识。

3、完善实验实训室及实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使用规程,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克服麻痹思想。对违反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管理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实训室工作。

4、指导、督促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实训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每次实训前,实训老师和管理人员对参与实训的学生进行训前课安全教育,训中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实训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实训的规定,杜绝异常操作或违规行为,确保实训学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5、加强实验场(室)水、电、门、窗、灯、扇和空调等设施的管理,随时注意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摆放是否安稳可靠,放置出现意外的机械损伤。做好场(室)防火,防爆、防盗、防雷击、防破坏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或最后做完实验实训的老师必须切断实验实训室电源,关好门窗和关闭水源。

6、指导实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正确处理实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制订紧急疏散路线,加强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落实好大风、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和措施。

7、严格执行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建筑物、实训室、实训设备设施、水电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训处内部安全。

8、教育实验人员,对于在实验室存放的危险药品、有毒药品、贵重试验仪器、要按规定贴好标签存放好,不得让学生随意乱动。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出入库使用记录。

9、特别要做好重要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仪器不受损坏。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各实验室责任人有应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除实验、科研需要外,在实验室不得使用电炉等明火设备

10、对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处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1、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所属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2、教育和引导部门所属人员及校外工学结合、见习、实习、就业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招生就业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就业单位考察工作,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安全无事故。

3、规范招生就业工作和管理。制定完整规范的招生就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招生就业宣传材料,统一标准,公开、公正、公平,防止自作主张,标准不一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在招生过程中,对待咨询者,一定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不得性急、粗口。遇到蛮横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应,采取确当的方法解决,不能激化矛盾。对智障或有其他生理、心理有缺陷的新生,一定要热情接待,不得流露任何歧视的神情和言语,不得因此而产生学生和家长的不愉快,而影响学校声誉。

5、招生宣传要以扩大学校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为目的,以介绍学校情况、宣传招生政策、回答新生问题为手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全面,不做任何误导宣传,维护学校形像,杜绝不必要的纠纷。

6、依法、规范、公平、合理地签订招生就业协议,防止出现安全责任问题。制作大型户外招生广告宣传牌,一定要与制作方签订合同,防止事故责任纠纷的发生。利用学生在户外做招生宣传活动的,一定要周密思考,制定详细的方案,学生要划分到老师管理,明确责任,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8、重视和加强学校对外信息的管理,既要保证对外宣传力度,又要保证真实和可靠性。防止不切实际宣传,预防外来虚假信息给学校带来的安全隐患。

9、做好招生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不得发生学生资料丢失情况。存有招生资料的电脑要加密,要管理好办公室内一切设备设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对本部门牵头组织的活动负安全责任。活动开展前要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并抓好落实,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活动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予批准。

11、对校外实习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处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团委书记

1、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领导和组织团委所属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稳控工作,在本部门所属人员中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要求。

2、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法规教育、禁毒知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通知精神,向师生传授安全知识。组织做好每年一度的禁毒专项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定期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在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组织好团委、学生会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5、制定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团委组织的大型校内外学生活动(50人以上),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防范工作。

6、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7、对办公室的供电线路、电器设备、设施等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办公室等场所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防止物品被盗。

8、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七、各班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学生处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万师访万家"活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和周末、节假日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欺凌、防溺水等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及时登录《宿州市教育安全平台》,按时完成安全平台上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等。

14.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家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

15.完成学生处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八、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和心理健康学科任课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和专题教育、培训等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十九、全体任课教师

1、 利用课前和课后一分钟,做好缺勤学生去向了解和安全教育提醒工作。

2、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教学设计中要体现相关安全教育内容。

二十、安全教育任课教师

1、在安全教育课上,登录《宿州市教育安全平台》,配合班主任完成安全平台上相关专题教育活动等。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等工作。

二十一、实训室(实验室)管理员

1.实训室(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训处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训室(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和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训室(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训室(实验室)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训室(实验室)设施设备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二、食堂管理员

1.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在总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食堂、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三、宿舍管理员

1.宿舍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负责人

2.建立住宿学生及其家长档案,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建立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制度,管理好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3.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个宿舍设宿舍长,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不得睡觉。宿舍大门朝外开,夜间严禁上锁。

5.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加强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开展宿舍区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每间宿舍门后张挂疏散线路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突发事件来临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及时上报。

8.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取得他们的同意方能准假。

9.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

10.每晚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巡逻时若发现学生生病,应及时与值班校医联系诊治,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11.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2.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督促学生开窗通风、清扫保洁,组织指导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评比宿舍卫生并公布,对宿舍内务和卫生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整改。

二十四、校医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配合团委,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学生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负责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配合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并督促学生或尽快将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学生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传染病及近视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做好治疗登记。

7.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工作。

8.制定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9.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二十五、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二十六、门卫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门卫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下饮酒。

二十七、安保人员

1.在安保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3.做好节假日和平时的值班,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4.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指导学校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

6.保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加强对个别不遵纪守法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协助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7.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八、学校保安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安保主任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按保主任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现场,并及时上报安保主任。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卫主任,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二十九、各班级学生安全员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越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课间操、运动会、观看演出、外出全隐患,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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