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14    文章来源:学生处    作者:李刚    浏览: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利辛、阜南、颍上、临泉、寿县、霍邱(含叶集试验区)、金寨、岳西、潜山、太湖、望江、宿松,共计十二个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二、资助标准和比例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档实施方案(试行)》(教体助〔2019〕15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我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议按学期通过中职资助银行卡发放

三、申请评议程序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认定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班级结合平台量化结果、特殊人群信息、学生实际表现等综合民主评议,根据学校下发的指标数确定受助对象和等级——班级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生奖助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发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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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凤至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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